各二级单位:
按照河北省财政厅、教育厅《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》冀教财[2016]29号文要求,为更好的安排学校2017年度各项收支,切实发挥资金效益,现就编制2017年财政预算建议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项目的原则:
(一)依据学校和各二级单位2017年发展规划和重点支出事项,确定我校2017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和资金规模。
(二)项目申报要统筹考虑学校及本部门发展的长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,密切结合学校现实和工作需要充分酝酿、调研和论证,确保项目科学、必要、可行,项目预算要精细、准确。
(三)跨年度的项目要分年度编报预算,当年的项目必须在年度内实现支出(要求每年6月底完成支付60%,10月底完成支付90%以上,年底支出100%),严禁项目上报后再进行项目变更或经费增减,即项目一经批复,一般不做调整。
(四)2017年度各部门要继续严格执行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的要求,严格控制和压缩“三公”和会议、培训经费预算。
二、项目预算申报的程序
各单位依据学校的规划酝酿、讨论确定拟申报项目,主管部门审核项目预算并经主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后,报财务设备处;财务设备处依据各部门报送的项目预算进行归纳汇总并报送学校,学校根据财政收入状况以及学校实际确定上报项目;学校研究批准后录入财政预算编报系统,上报财政厅审批。具体包括:
1、省重点学科建设、专业学位硕士点建设项目由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和审核,每个学科编制一个项目,金额暂按2016年度核定金额编制,2017年预算金额批复后如有变化随时变更。编制预算应严格按照《河北省重点学科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,其中设备购置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工作,确保专项项目预算编制完整、准确、详实。
2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工程项目,由教务处统筹协调各教学单位编报项目。其中涉及设备购置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工作,确保专项项目预算编制完整、准确、详实。
3、后勤卫生绿化及物业服务项目由后勤集团负责组织和编制,金额按需合理编制,其中涉及政府购买服务的,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,确保预算编制完整、准确、详实。
4、修缮和零星维修项目由校园规划处负责组织和编制,金额按需合理编制。其中,涉及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,还需报送设计方案、预算明细等材料,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。
5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校园规划处负责组织和编制,金额按需合理编制,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务必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。在申报项目的同时,校园规划处还应报送项目可研及初设概算、设计图纸、设计方案、工程预算明细等,以备省财政厅评审中心复审。
6、图书馆购置的图书、资料、报刊、电子资源等,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要求,编报为一个项目,由图书馆负责组织和编制。
7,会议费预算报校长办公室汇总审核;培训费预算报人事处汇总审核;公务出国经费预算需报送主管部门和主管校领导审核;上述三项经费预算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报财务设备处。
8、各单位如有其他急需申报的项目,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项目预算,项目预算需报送主管部门和主管校领导审核。其中涉及设备购置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。
三、收入预算编制
按照河北省财政厅、教育厅对2017年预算编制的要求,以及预算法的相关规定,学校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、土地处置收入、其他收入都需要纳入部门预算,确保收入预算的完整性。
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、土地处置收入预算由校园规划处负责编制,需严格按照《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收入管理办法》(冀财资【2013】126号)文件规定。
各单位认真梳理本部门的其他收入,统一申报2017年度收入预算,写明收入的来源、文件依据、审批手续、用途、金额等。对没有纳入预算的其他收入,视作“小金库”处理。
四、项目预算编制的具体内容(上报文件电子版见附件)
1、文字内容:
项目概况(文字内容,3000字以内)
政策依据(文字内容,3000字以内)
资金需求(文字内容,3000字以内)
2、支出构成表
按照各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规定,填列预算资金由哪些支出科目构成,如设备购置、材料、人才引进等。合计金额必须与预算金额一致。
3、绩效目标指标表
绩效目标:该项目预计达到的目标。(需填写2-3条绩效目标)
绩效指标:该项目通过制定的绩效指标进行考核,必须量化。(例如:资金使用率、目标完成率、完成教学课时数等)。
绩效指标描述:描述绩效指标,必须量化。
绩效标准:标准分为:“优”“良”“中”“差”,根据自己制定的绩效目标、指标,使该项目达到绩效标准“优”。
4、政府采购表
达到政府采购标准及政府采购目录的设备、工程、服务类,均需列入政府采购表中。
5、新增资产表
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,均列入新增资产表中。
6、相关附件
政策依据、项目背景、项目概况、项目建议书、项目可行性、项目评审报告、测算依据及说明、其他。有上述材料的,作为预算项目库的支撑材料,需提供电子版资料,上传至财政预算项目系统的相关附件中。
请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认真组织并审核项目及相关附表,据实填报项目内容并签字盖章。各单位专项项目预算及相关文字、表格等须于6月28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4812496@qq.com,纸质版材料交至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转交财务设备处。
预算编报过程中如有疑问,请与财务设备处预算科联系。
财务设备处
2016年6月23日